
香港全球排名“霸榜”背后,藏着哪些财富密码?
2026-01-15
港股火爆!一年暴增12万亿市值,国际资本持续涌入
2026-01-22对频繁往来于内地与香港、有跨境经济活动的人士而言,一个常见的困扰是:同一笔收入是否会在两地都被征税?
香港税务局近日就《内地和香港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发布了最新的执行指引,针对跨境受雇收入的税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解答。依据官方答疑,有几个关键要点需重点关注。

01
香港居民在内地获取受雇所得的免税核心条件
对于在内地工作的香港居民而言,其所得报酬若想在内地享受免税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❶ 时间限制:在有关纳税年度的任何12个月中,于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此12个月为可移动计算的期间,提供了灵活的规划空间。
❷ 雇主身份:报酬由非内地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其支付。
❸ 费用承担:该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所负担。
若以上任一条件不符,该收入便需在内地纳税。若该收入同时产生香港税务义务,已缴纳的内地税款可根据安排进行税收抵免,从而避免双重征税。
02
“停留”与“居住”天数的区别及选择权
在跨境税务计算中,“停留”天数与“居住”天数的定义不同,而纳税人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算方式。这一选择权为税务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灵活性。
► “停留”天数采用“身处当地天数”计算法。即入境、出境当天及停留期间的每一天,不论时长与缘由,均计为1天。
► “居住”天数(用于内地个人所得税计算),自2019年开始,内地执行“停留满24小时算作1天,停留不满24小时则不算”的规定。

03
如何界定“香港个人居民”
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便可被认定为香港税收居民:
❶ “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❷ 在有关课税年度内在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累计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不自动等同税务居民身份。税务局会综合考量永久住所、家庭与社会关系、实际逗留天数等多重因素,以确定个人是否以香港为生活中心。04解决双重居民身份的“加比规则”
对于因各种原因同时构成两地税务居民的个人,“加比规则”提供了层次分明的解决路径。判断顺序如下:
首先,看永久性住所所在地;
其次,比较个人及经济关系(重要利益中心) 与哪一方更为密切;
再次,考虑习惯性居所;
最后,若仍无法解决,则由双方税务主管当局协商决定。

此次香港税务局对跨境税务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再次凸显了香港税制长期以来的显著优势:👇
🌟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其税制以税率低、税种少且规则清晰透明而著称,为个人与企业提供了高度可预期且具国际竞争力的税务环境。
正是基于这一简单、公平且高效的税务体系,一个有效的香港税务居民身份,已成为优化跨境财务结构、实现资产稳健增长的重要工具。
对于事业与生活横跨两地的专业人士与企业主而言,适时进行全面的香港身份与税务规划,无疑是您管理财富、布局未来的一项明智安排。欢迎垂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