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 | 2023年香港保险10件大事
2024-01-05香港VS新加坡,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离岸公司注册地?
2024-01-19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登记香港公司进行业务,以享受香港便利的外汇收付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随着CRS协议的逐步深化,内地对海外资产的税收回收变得更加严格。香港不仅税率较低,而且还与内地签订了双重征税协议,使企业有机会选择较低税率地区纳税,减轻税负。
为避免双重征税(一项收入或财产被两个或更多税务机构同时收税),内地与香港税务主管当局间制定了双边协定——《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可申请享受《安排》待遇。
那么,香港居民身份如何认定?01
中国香港税收居民身份判定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人视为中国香港税收居民:
a) 通常(ordinarily)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b) 在某纳税年度内在中国香港停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纳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纳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注:“通常居住”的概念是指个人自愿并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是其不论时间长短的通常居住状态。如果个人在香港有永久住所,一般会被视为“通常在香港居住”。
上述居民身份判定文件,并未提及公民身份,而更多以通常居住以及停留时长作为判定标准,符合香港以属地原则征税的大原则。
这也就意味着,通过各种香港入境计划拿到香港居民身份的个人,就已经具备了香港税务居民的基本要求。
0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
根据中国内地的有关规定,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为:
a) 境内有居所;
b) 境内无居所,但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注:境内有居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
因此,如果不想在中国内地纳税,就必须被认定为“非居民个人”。
也就意味着,拿到香港永居身份后,还需要满足在中国内地无居所的条件。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内地累计居住不满183天。
03
内地-香港双重身份,如何征税?
对于已取得香港身份,但仍旧是大陆户籍的双重身份(内地-香港双重身份),应该如何征税呢?
👉“内地-香港双重身份”在内地就业
根据香港征税的范围来看,在内地就业所得无须在香港报税,只需根据内地相关税收规定进行缴税即可,不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
👉“内地-香港双重身份”在香港就业
对于移民香港的人士来说,这种情况才是普遍现象。
大部分拥有“内地-香港双重身份”的个人,都是在境内有固定居所。“境内有居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
因此,除非切断与内地的联系,否则仍然要算作是内地税收居民。
在现实生活中,高净值人士在取得了境外身份后并无法完全切断与中国境内的联系,因此,在户籍身份与税收居民身份的规划中,需要全盘满足条件,方可避免税务规划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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